设定依据:京人社就发【2011】79号
申请条件:1、具有北京市城镇正式居民户口,男满16周岁至59岁,女满16至49周岁,与劳动能力,目前无业。
2、初中以上各类学校毕(结)业生中未继续升学或者未就业人员。3、与用人单位终止、解除劳动(聘用)合同或工作关系的人员。
4、解除劳动教养、刑满释放人员。
5、按照规定办理了农转居手续人员。
办理材料: 1、身份证复印件,
2、户口本复印件,
3、学历证明复印件,
4、失业人员告知书,一张两寸照片,两张1村照片。
办理地点:大石窝社保所
办理时间:法定办公时间
联系电话:61323597
办理流程:1.提供办理失业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本、学历证明(复印件)失业人员告知书,照片。
2.(1)填就失业登记个人信息变更表,
(2)失业登记申请审核表
3.录入失业信息、保存。
4.打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