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名称:社会事务管理科
职 责:1、负责做好辖区民政对象的稳定工作。
2、负责本辖区救灾救济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本辖区城乡低保、低收入、五保、农村特困的审核通报。
4、负责做好本辖区优抚和老龄工作。
5、负责管理发放好上级下拨的各项民政款物。
6、负责上级布置的其他各项民政事务的落实。
7、负责残疾人就业、康复等各项工作。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联系方式:办公电话 61323599 61323244